一是推进决策公开。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广泛征求意见,公开意见采纳情况。建立会议公开制度,涉及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应采取电视、网络和新动态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明确行政机关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
二是推进执行公开。加强重大决策执行全过程公开,加强督查和绩效管理情况公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三是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集中展示“两张清单”,及时动态调整更新,方便获取监督。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推进监管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公共资源监管信息,以及食品药品、质量价格、社会信用等市场监管信息。
四是推进服务公开。把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并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公布。加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开力度,建立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机构数据库,全面公开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资格、服务范围、收费依据及标准等信息。全面梳理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事项,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专栏,督促指导管理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做好办事公开工作。
五推进结果公开。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强化代表,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建立和完善门户网站建立公文数据库和文件查询检索功能。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
一是提升政策解读水平。政策“谁起草、谁解读”,明确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解读政策时要求重点说明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读。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文件执行过程中,做到密切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
二是提升回应关切水平。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舆情监测部门要突出重点,及时了解涉及县委、县重要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建设性意见,吸收采纳情况要对外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
三是提升政民互动水平。细化参与事项的范围,围绕市场监管、经济社会发展和惠民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地,着力扩大利益相关方和社会的参与。完善汇集机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权益的重要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吹风等方式扩大参与。不断拓展网站的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能,积极利用新搭建参与新平台,加强热线、电视问政、领导信箱、日等平台建设,增进对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四是提升扶贫公开水平。建立扶贫信息公开目录,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制作扶贫惠农政策“口袋书”、“明白卡”等资料,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办好“扶贫专线”,方便群众咨询了解扶贫惠农政策,监督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加强和规范社会扶贫款物管理,搭建社会扶贫信息平台,公开公募账号及捐赠款物使用情况,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五是提升大数据推动公开水平。依托云上贵州平台,进一步推动数据资源集聚、共享、,建立政务数据资产登记制度和数据资源目录体系。依托电子政务、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旅游、工业、电子商务、食品安全等“7+N”朵云,面向重点行业和重点民生领域,开展大数据推进政务公开应用示范。加快建设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四大基础数据库,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依法采集并数据。充分发挥公报的标准文本作用,推进历史公字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