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8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注:①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和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期末余额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个自然日,无论该日是否为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④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16日生效,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成立未满1年。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16日生效,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成立未满1年。
②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未满1年。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开源基金”)于201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2013年1月23日注册成立,截至报告期末,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市中盛金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和世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和合投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持股权25%。目前,前海开源基金分别在、上海设立分公司,在深圳设立华南营销中心;直销中心覆盖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环渤海经济区,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奠定了组织和区域基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前海开源基金全资控股子公司——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开源资管”)已于2013年9月5日在深圳市注册成立,并于2013年9月18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证书》,截至报告期末,注册资本为1.8亿元人民币。截至报告期末,前海开源基金旗下管理58只式基金,资产管理规模超过620亿元。
注:①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规,没害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上半年宏观经济运行稳定,PPI高位见顶回落,CPI维持2%以下低位,但货币政策中性偏紧,外加金融严监管去杠杆,海外方面美国如期加息且公布美联储缩表进程,诸多压力之下,债券利率上行明显;随着利率上行债券市场融资额急剧下降,尤其是中低等级信用债,融资难度提升,成本抬升较快,财务压力逐渐加大,信用风险慢慢凸显。因短端利率抬升较快,利率曲线平坦化严重,短端相对而言收益高、风险小、足,故本基金在此期间短久期、低风险的投资策略,同业存单利率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故本基金配置以存单为主、辅之部分高等级信用债,整体而言在债券利率上行阶段损失较小,且能锁定较高票息收益,运行稳健。
上半年,A股一波三折。1季度在宏观数据向好以及重视盈利确定性的风格推动下,股指持续上涨;4月份在宏观数据见顶回落以及金融体系去杠杆强监管的政策背景下,股指大幅回落,直到5月初方才见底反弹。期间,市场分化明显,以“漂亮50”为代表的蓝筹绩优股表现优异,而中小创则相对弱势。上半年,组合配置以大金融、建筑、白酒、家电、家居、电子为主,取得了较好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87%,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87%。
经济基本面方面,自去年四季度以来,在房地产和基建的带动下,宏观经济回暖走强,17年一季度P由去年6.7%回升至6.9%,二季度依旧运行相对稳定,下行压力较小;但随着房地产监管的加强,房地产企业融资和居民房贷皆越发受限,房地产销量增速已环比下降,房地产投资将筑顶回落,消费和出口方面料将相对平稳,三季度开始,经济的下行压力将慢慢变大;通胀方面,随着库存周期见顶,PPI料将继续回落,CPI将继续维持低位运行,全年通胀压力较小;政策方面,上半年是严监管的半年,一行三会监管政策争相而出,金融行业去杠杆压力较大,造成市场利率抬升明显,而下半年随着央行协调,监管协调监管,有序监管,对市场扰动将会相对减弱;汇率方面,美元最近表现弱势,我国汇率趋稳,贬值压力大减,外汇储备连续几个月正增长,资金外流压力明显减小。
经济见顶逐步回落,通胀稳定,汇率企稳,货币政策进一步收紧的可能性大减,相对利好债市,但需小心监管政策再次意外加强对债券市场的冲击;中低等级信用债的违约风险仍未完全,故利率债、高等级信用债、同业存单为本阶段最优选择,可适当加大配置力度。
权益方面,预计下半年仍将维持震荡向上态势,风格仍将以稳健成长为主。随着海外经济的复苏以及地产销售的超预期,预计经济数据将好于之前的悲观预期。重点关注19大召开的,或将带来新的一轮行情。组合仍将维持高仓位,延续之前的稳健配置,适当增加周期股和新能源汽车的配置,争取获得更多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由执行董事长、督察长、基金事务部、研究部、投资部、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部、交易部负责人及其他指定相关人员组成。估值委员会均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从业资格,精通各自领域的理论知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数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且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前海开源鼎瑞债券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前海开源鼎瑞债券的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前海开源鼎瑞债券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进行。本报告期内,前海开源鼎瑞债券未进行利润分配。
本托管人依法对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前海开源鼎瑞债券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前海开源鼎瑞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1.0186元,基金份额总额2,198,330,123.07份,前海开源鼎瑞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1.0152元,基金份额总额122,775.68份。
前海开源鼎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715号文《关于准予前海开源鼎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由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前海开源鼎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募集期间为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1日,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00,219,024.04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6]第0203012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前海开源鼎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1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0,249,068.05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0,044.0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前海开源鼎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补充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5年9月8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与基金代销机构签订的基金销售协议约定,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客户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无抵押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无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无抵押债券。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于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342,515,709.29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2,606,808,000.00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0.00元;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84,269,730.72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197,331,485.02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0.00元。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于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年12月31日:同)。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注:买入包括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买入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注:卖出包括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卖出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照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处罚的情形。
注:①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注:分级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及本基金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式基金份额。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我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2、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及市场、个股分析报告和专门研究报告;
1、服务的主动性。主要针对证券公司承接调研课题的态度、协助安排上市公司调研、以及就有关专题提供研究报告和;
3、资讯提供的及时性及便利性。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提供资讯的时效性、及时性以及提供资讯的渠道是否便利、提供的资讯是否充足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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