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内开始办理。在确定基金申购、赎回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或公司网魏优旃站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