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通过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的动态配置,运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在保障保本周期到期时保本金额安全的基础上,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支持机构债、支持债券、地方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按照投资组合保险机制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各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和权益类资产(股票、股指期货、权证等)的投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其中,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次,一层为对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另一层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策略和权益类资产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Constant-ProportionPortfolioInsurance,CPPI)和时间不变性投资组合保险策略(TimeInvariantPortfolioProtection)为依据,建立和运用动态资产数量模型,动态调整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CPPI是国际通行的一种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它主要是通过数量分析,根据市场的波动来调整、修正权益类资产的可放大倍数(风险乘数),以确保投资组合在一段时间以后的价值不低于事先设定的某一目标价值,从而达到对投资组合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一步,确定价值底线(Floor)。根据本基金保本周期期末投资组合的最低目标价值和合理的贴现率,确定基金组合当前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即基金组合价值底线。
第二步,计算安全垫(Cushion)。通过计算基金投资组合现时净值超越价值底线的数额,得到安全垫。
第三步,确定风险乘数(Multiplier)。本基金从定性、定量两个方面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进行分析,其中,定量分析是预测分析市场波动率等参数;定性分析包括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财政及货币政策、利率走势、资金供需情况等分析。本基金基于以上分析,研判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和趋势,并结合组合权益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性,确定安全垫的放大倍数,即风险乘数,根据组合安全垫和风险乘数计算得到当期权益类资产的最高配置比例,其余资金投资于无风险或低风险资产以期末最低目标价值。
第四步,动态调整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本基金结合市场实际运行态势动态调整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制定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实现基金资产在保本基础上的保值增值。
TIPP策略是指时间不变性投资组合保险策略,该策略指基金设置的价值底线(保本资产的最低配置)随着投资组合收益的变动而调整的投资策略。当保本期间基金资产上涨时,投资者的需求不仅是本金的安全,而且还要求将基金的收益得到一定程度的锁定,使期末得到的回报回避其后市场下跌的风险。因此本基金在CPPI的基础上引入TIPP策略。
TIPP策略相对CPPI策略而言,在操作上大致相同,主要区别在于改进了CPPI策略中安全底线的调整方式,当投资组合的价值上升时,安全底线随着收益水平进行调整,即每当收益率达到一定比率,则安全底线相应提高一定的比例。这种调整策略一般只在投资组合盈利的情况下使用,可以锁定已实现收益。TIPP策略相比CPPI策略可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额度相应减少,因此多头行情期间获取潜在收益的能力会有所降低。总体而言,TIPP策略的整体风险要小于CPPI策略。
在债券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将在综合研究的基础上实施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采用宏观分析和微观市场定价分析两个方面进行债券资产的投资。在宏观分析方面,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债券供求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不同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在微观市场定价分析方面,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重点选择那些流动性较好、风险水平合理、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具体投资策略有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条款的分析、违约概率和提前偿付比率的预估,借用必要的数量模型来谋求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合理定价,在严格控制风险、充分考虑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的条件下,谨慎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以企业基本面研究为核心,结合股票估值,自下而上精选具有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健、业绩优良、治理结构健康、持续分红能力较强的公司股票构建投资组合。主要考虑的方面包括公司的行业前景、成长空间、行业地位、竞争优势、盈利能力、运营效率、治理结构等。同时通过选择流动性高、风险低、具备上涨潜力的股票进行分散化组合投资,动态优化股票投资组合,控制流动性风险和集中性风险,股票组合的稳定性和收益性。
本基金将权证的投资作为提高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的辅助手段。根据权证对应公司基本面研究确定权证的合理估值,发现市场对股票权证的非定价;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来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确定投资时机。基金管理人将结合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比例。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前将建立股指期货投资决策部门或小组,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管理的相关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投资管理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期货投资管理遵从其最新,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以《基金法》、基金合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决策依据,并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作为最高准则。
(2)研究部根据自身以及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构建股票备选库、精选库,对拟投资对象进行持续调研,并提供个股、债券决策支持。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战略,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包括:每日基金申购和赎回净现金流量;基金合同的投资和比例;研究员的投资;基金经理的判断;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的等。
(7)基金绩效评估岗及风险管理岗定期进行基金绩效评估,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综合评估意见和改进方案。
(8)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识别、防范、控制基金运作各个环节的风险全面负责,尤其重点关注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状况;基金绩效评估岗及风险管理岗重点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是保本型基金,保本周期为三年,保本但不收益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3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本基金投资人判断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合理地衡量比较本基金保本的有效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协商基金托管人后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以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会。
(1)本基金持有的权益类资产(持有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6)本基金投资单只中期票据的额度不得超过其发行总额度的10%,并且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7)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保本策略和投资目标,且每日所持期货合约及有价证券的最大可能损失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扣除用于保本部分资产后的余额;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证券衍生品种的,应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并制定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证券衍生品种的具体比例,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或以变更后的为准,但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会审议。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性,可不受上述的,或以变更后的为准,但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会审议。
本基金通过挖掘和利用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中的潜在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支持机构债、支持债券、地方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在大类资产配置中,本基金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手段,在对宏观经济因素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判断宏观经济周期所处阶段。本基金将依据经济周期理论,结合对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各大类资产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的评估,制定本基金在债券、股票、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通过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股票等权益类和现金资产分布的实时,根据经济运行周期变动、市场利率变化、市场估值、证券市场变化等因素以及基金的风险评估进行灵活调整。在各类资产中,根据其参与市场基本要素的变动,调整各类资产在基金投资组合中的比例。
在债券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将在综合研究的基础上实施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采用宏观分析和微观市场定价分析两个方面进行债券资产的投资。
在宏观分析方面,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债券供求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不同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在微观市场定价分析方面,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重点选择那些流动性较好、风险水平合理、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
收益率曲线策略:在确定资产组合平均久期的基础上,根据利率期限结构的特点,以及收益率曲线斜率和曲度的预期变化,遵循风险调整后收益率最大化配比原则,建立最优化的债券投资组合,例如子弹组合、哑铃组合或阶梯组合等。
骑乘策略:主要是利用收益率曲线陡峭特征,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持有一段时间后获得因期限缩短而导致的收益下滑进而带来的资本利得。中国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在不同时期不同期限表现出来的陡峭程度不一,为本基金实施骑乘策略提供了有利的市场。
息差策略:息差策略是通过正回购融资放大交易策略,其主要目标是获得票息大于回购成本而产生的收益。一般而言市场回购利率普遍低于中长期债券的收益率,为息差交易提供了机会,不过由于可能导致的资本利差损,因此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回购利率走势的判断,适当地选择杠杆比率,谨慎地实施息差策略,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水平。
在行业配置方面,本基金将通过对行业景气度和行业竞争格局的深入分析,对各行业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从而确定并动态调整行业配置比例。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划动态,并结合行业数据持续、上下游产业链深入调研等方法,根据相关行业盈利水平的横向与纵向比较,适时对各行业景气度周期与行业未来盈利趋势进行研判,重点投资于景气度较高且具有可持续性的行业。
本基金主要通过密切行业进入者的数量、行业内各公司的竞争策略及各公司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份额来判断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重点投资于行业竞争格局良好的行业。
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于满足基金管理人以下分析标准的公司:公司经营稳健,盈利能力较强或具有较好的盈利预期;财务状况运行良好,资产负债结构相对合理,财务风险较小;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管理团队相对稳定、管理规范、具有清晰的长期愿景与企业文化、信息透明。
本基金将根据上市公司的行业特性及公司本身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股票估值方法。可供选择的估值方法包括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市盈率-长期成长法(PEG)、企业价值/销售收入(EV/SALES)、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法(EV/EBITDA)、现金流贴现模型(FCFF,FCFE)或股利贴现模型(DDM)等。通过估值水平分析,基金管理人力争发掘出价值被低估或估值合理的股票。
本基金在行业分析、公司基本面分析及估值水平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股票组合的构建。当行业、公司的基本面、股票的估值水平出现较大变化时,本基金将对股票组合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基于行业分析、企业基本面分析和可转换债券估值模型分析,并结合市场情况等,本基金在一、二级市场投资可转换债券,以达到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稳健增值的目的。
本基金将运用企业基本面分析和理论价值分析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上,精选具有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力争实现较高的投资收益。
转股期内,当本基金所持有可转换债券市场交易价格显著低于转股平价时,即转股溢价率明显为负时,本基金将通过转股并卖出股票以实现收益;当可转换债券流动性不能满足组合需求时,本基金将通过转股来保障基金财产的流动性;当正股价格上涨且满足提前赎回触发条件时,本基金将首先通过转股来锁定已有收益,并进一步分析正股未来的价格走势,做出继续持有正股或立即卖出的决定。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公司基本面,包括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预测其未来发展战略和融资需求,结合流动性、到期收益率、纯债溢价率等因素,充分发掘这些条款给可转换债券带来的投资机会。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以下两种套利机会:a)在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期内,当转换溢价率为负时,可以买入可转换债券并及时转股,然后在二级市场卖出股票,以获取套利收益;b)在可转换债券发行期内,当可转换债券的优先配售条款具有吸引力时,可以买入股票并配售可转换债券,待其上市后再卖出,以获取收益。
本基金将权证的投资作为提高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的辅助手段。根据权证对应公司基本面研究确定权证的合理估值,发现市场对股票权证的非定价;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来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6)本基金投资单只中期票据的额度不得超过其发行总额度的10%,并且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证券衍生品种的,应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并制定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证券衍生品种的具体比例,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变更为“前海开源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或以变更后的为准,但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会审议。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的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券组成,中证指数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证全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标。该指数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对异常价格和无价情况下使用了模型价,能更实地反映债券的实际价值和收益率特征。本基金选择该指数来衡量债券投资部分的绩效。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发布、表征A股市场走势的权威指数。该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其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本基金选择该指数来衡量股票投资部分的绩效。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约束,设定本基金的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该基准能客观衡量本基金的投资绩效。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协商基金托管人后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以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代表基金行使股东、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合同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处罚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销售服务费由登记机构代收并按关合同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4、本基金在到期操作期间(除保本周期到期日)和过渡期内,免收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若保本周期到期后,因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而变更为“前海开源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管理费、托管费自转为变更后的“前海开源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当日按下述标准开始计提: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的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不变。
5、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一)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从业人员在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开源资管公司”或“子公司”)兼任董事、监事及领薪情况如下:
上述人员均不在前海开源资管公司领薪。本公司除上述人员以外未有从业人员在前海开源资管公司兼任职务的情况。
2017-07-06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凤凰金信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7-03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17年半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2017-06-29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挖财基金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6-27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济安财富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6-20关于前海开源恒泽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17-05-25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衍期货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5-18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伯嘉基金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5-11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扬州国信嘉利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4-18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乾道金融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4-17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格上富信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4-11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万得投顾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3-31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继续参与中国工商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2-28前海开源恒泽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7年第1号)
2017-02-23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式基金参加蚂蚁基金申购补差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存放地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4、在“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十一)基金的业绩”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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