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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潜规则”不是违反劳动法的借口

※发布时间:2016-10-4 14:25:3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记者的调查,揭开了沪上快递行业10万员工的用工现状,其劳动权益受损的现实不容忽视,也引发了相关部门高度关注。上海市总工会劳动关系工作部部长周永宝、副部长陈嵘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行业“潜规则”不能成为突破劳动法的借口,企业不能只重经营而忽视劳动者的权益诉求,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加大监管力度,而各级工会组织则需切实维护好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争当快递从业人员排忧解难的“娘家人”,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

  借口不能成为理由

  “规范用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这是对企业最基本的要求。”周永宝指出,在法律法规面前,任何所谓的“潜规则”都不能突破底线,这一点不容分辩。

  周永宝认为,就快递行业而言,企业不能只把眼光瞄准在业务指标、用户满意度上,更应该把视线转向每一位快递员的身上,“不能只重经营,而不重‘人’。”

  “无数事实已经证明,劳动关系不稳定带来的弊病,往往会让企业遭受更多意外损失。”周永宝指出,有的企业为了减少支出,拒绝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短期看似乎谋得了一丝微利,但从长远来看,只能给企业自身发展带来更大风险。一旦出现劳动纠纷,企业付出的代价往往是其违法价值的数倍。这种“歪脑筋”,真心动不得。

  另外,一个成熟的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一定不会忽视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两条腿’走路,缺一不可。”周永宝表示,经营发展与规范用工并不矛盾,反而是相辅相存、共同发展,只重其中之一,必然会造成企业“翘脚”,这对其自身只会带来种种不利。

     工会维权责任重大

  在快递业飞速发展的同时,全总和地方各级工会组织高度重视这一新兴业态的工会组建和职工权益维护工作。去年4月,全总开展了“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其中,快递业非公物流是该行动的五大重点区域、行业之一。而在上海,快递企业工会的建设也在积极稳步地推进之中。

  “工会对职工来说更像一个家,有了这样的家,才能留得住人。”周永宝指出,工会组织依法履行维护基本职责,必须在以下五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是会同有关方面督促企业依法规范用工,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基本要求,与职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保障职工基本的法定权利;二是通过推动实行民主管理,畅通职工利益诉求渠道,及时解决职工的各类利益问题;三是通过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就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行协商,明确企业和职工的权利义务;四是推动企业建立对职工的人文关怀机制,对困难职工、有各类合理需求的职工提供帮助,以提高职工对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让职工感受到“家”的温暖;五是依法推进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及时协商调处职工与企业的各类劳动争议问题,以稳定企业劳动关系。

  员工也需注意维权

  当然,在周永宝看来,快递行业一线的10万员工,也需要培养和建立自己的劳动权益保护意识,不能只重眼前“小利”,而一旦权益受损之时,“赔了夫人又折兵”。

  “对于职工而言,平时要注意收集相关法律证据,从而为今后一旦发生纠纷,证实企业侵权行为提供有利依据。”周永宝表示,新兴行业从无到有,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劳动关系的纠纷也会随之产生,快递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差,公司的层层承包经营也往往导致快递员维权时找不到“东家”。因此,劳动者自身也要强化法律意识,注意留存证据,以免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因证据不足而处于不利位置。

  行业标准亟待建立

  另外,周永宝强调指出,快递行业目前缺乏行业标准,这块“空白点”也急需弥补和完善。

  快递员一天到底应该送多少快件、每天12个小时的工作制是否合理、“五加二”缺乏休息日的现状该如何改善……周永宝认为,这些都应该通过行业标准予以明确。

  “快递是个体力活,但这不意味着该让劳动者身体受损。”周永宝认为,目前快递行业对快递员的人文关怀存在缺失,部分工作量由于过重,很有可能造成快递员工“暗伤”,“现在他们只有20来岁,或许并不觉得,但伴随着今后年龄增长,这些疾病或许就会暴露。”

  在周永宝看来,即使快递的确存在投递时间紧的需求,但并不能以职工健康去更换,协商确定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是对一线职工最合理的职业保护,也是企业自律的一种体现。企业不能只会“招人”,而更应学会“留人”,才能与职工共同进步,共同发展。(罗菁叶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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