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曾经读到一则关于“一12岁男孩救人后的引起社会热议”的消息,尤其是面对文中发出“谁还愿见义勇为?”的,心中久久难以平静。
据新华网报道,省农安县男孩曹杨为救掉入积水大坑的小伙伴,不幸溺水身亡。农安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认定“曹杨奋不顾身英勇救人的行为,经评审委员会确认为见义勇为”,正式颁发了确认其见义勇为的证明。然而,受助者事后改口,非但不承认获助,甚至连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男童家长法院。县做出判决死者承担70%的责任,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的70%由曹杨家自行承担。
舍己救人者的,特别是法院的判决,引起了社会的热议。普遍认为,小曹杨的见义勇为值得肯定与表扬,在他身上,让人们看到了勇敢良。但他的行为却得不到被救助者丝毫的感谢,这与社会大力的见义勇为是背道而驰的;法院的判决,实质是对舍己救人行为贬值的判决!
当前,正在进行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别要求人与人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一人有难,众人支援。当有人遇到危难时,别人伸出援手,给予救助,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构建和谐所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而更需要的是整个社会都应给予支持和认可,给予鼓励和。只有这样,才能营造出向善、人人见义都能勇为的良好社会氛围。在“舍己救人者的”这一事件中,受到的不仅是舍己救人者及其亲人,而且是整个社会的。有的甚至一针见血地提出:以后还有谁愿意挺身而出,舍己救人?假若人们的社会与责任感一旦,那么后果是极其的。
一颗籽粒饱满的种子,从破壳发芽,到生根成长,直到开花结果,需要土壤,需要适度的水分和阳光。倘若离开了阳光雨露的滋润,离开了必要的生长,种子只能永远是一颗种子,即使发芽,也会夭折,难成。而人能怀、抱、事、谋,本来就是一件很艰辛的事情。挺身而出,舍己救人,更是难能可贵。要善良的种子并促使其萌芽,成长壮大,特别应大力良好的慈善,呼吁“善者”。从加强教育入手,通过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慈善教育,努力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营造浓郁的慈善氛围。
从幼苗到大树,还需要园丁的精心管理和。要使善良的种子长成栋梁之材,还必须加强法制建设,不断创新善者的机制,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保障向善,善者有,有好结果,从机制上防止和杜绝使见义勇为者既流血又流泪的现象发生。
前几天,笔者看到另一则消息,感到有些欣慰——解放军驻浙江金华某部一名中尉孟祥斌,为救一名素不相识的轻生女子,从高桥上跃入冰冷的江水中,跳江女子获救,中尉却献出了宝贵生命。获悉英雄,数万名群众自发赶到金华市殡仪馆,眼含热泪默默送行——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理当受到褒敬仰,正气。
“良言一句三冬暖,伤人六月寒”。这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儿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其实,若全面理解这句歌词,其中还隐含着另一层意思,即只有当人人都能献出一点儿爱的时候,世界才可能变成美好的。当然,这种“爱”既包括物质救助,也包括鼓励,甚至于一句善解人意的暖心话语姐妹互换一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