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顾先生骑自行车摔倒,伤到了右手。事发当天顾先生就到骨科医院进行治疗。医生检查后说是骨折,需要植入钢板做内固定手术,术后不到一个月顾先生就出院了,医生说回家慢慢,手肯定可以回复功能的,过一年看情况取钢板。
【案例简介】2011年9月,顾先生骑自行车摔倒,伤到了右手。事发当天顾先生就到骨科医院进行治疗。医生检查后说是骨折,需要植入钢板做内固定手术,术后不到一个月顾先生就出院了,医生说回家慢慢,手肯定可以回复功能的,过一年看情况取钢板。
2013年初,顾先生休养一年有余,感觉手已经好了很多,于是再次到骨科医院检查,医生给他做手术取出钢板。然而不幸的是,术后顾先生感觉自己右手更严重了,右臂无法抬起,甚至不能外翻,手指伸曲都收到。骨科医院给顾先生做了肌电图,检查结果是右桡神损。顾先生很不理解,明明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为何出现这种情况?来回都是在骨科医院治疗,不是自己的问题应该就是医院的问题吧,顾先生是名画家,右手不能拿画笔,目前生活自理都有困难,对他来说,这是个巨大的打击。他该如何?
【法律意见】顾先生肌电图显示右桡神损,结合其右臂右手症状,很可能构成九十级,这是顾先生受到的人身损害结果;这个结果是谁导致的是本案的关键,也就是医疗损害纠纷中的关系、责任问题,从事实推断很可能是骨科医院第二次的内固定物取出术出了问题。顾先生有两次就诊的病历资料,如果怀疑是医院的责任想要诉讼,那么需要即使封存病历,然后去法院立案和申请做医疗鉴定与伤残等级鉴定,伤残鉴定能尽快做是最好的,桡神损可以慢慢治疗和锻炼恢复,鉴定一般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当然医患纠纷发生以后,也可以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顾先生也可以先找骨科医院的医务科协商解决。
【审理结果】
本案启动民事诉讼程序后,因院方对于自己的比较认可,有协商解决的可能性,于是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协商选定鉴定机构对人的损害结果进行了伤残鉴定(暂时未申请医疗司法鉴定),只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鉴定意见为十级伤残,该结果出来后双方即协商谈判,最终我们代理的原告方即顾先生得到了14万赔偿款,被告医院约按照90%的责任比例对顾先生进行了赔偿,法院出调解书此案终结,当事人对结果比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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