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积分落户在1月25日开办,相关政策也已经在1月份陆续出台。最值得一提的是1月18日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发布的《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委关于进一步明确积分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第二条:本市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的人员,具有同时在异地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情形的,不得在津申请积分入户。
申请人所在的单位需要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满1年以上,且必须在申报阶段都属于正常缴费状态;对于时间的区间也有明确,例如2018年上半年申请的,则计算2017年12月31日前必须有连续十二个月缴纳社保;2018年下半年申请的,则计算2018年6月30日前必须有连续十二个月缴纳社保。三险已不再具备申报资格。
并不是所有申请人都能补缴社保加分,需要满足年龄在35周岁以下,拥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技术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申请人,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计算补缴截止时间,下半年的以当年6月30日为补缴截止时间。需要注意的是补缴社保必须是“补空格”,并非无限往前延伸。
缴费满5年的,超过的部分按照每年最高18分,分险种单独计分。申请人积分时社会保险缴费不足整年的,积分可按险种分值计算到月后再行累加。
申请人申请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职业资格证书)积分的,所持职业资格证书类别与所在用人单位主营业务、申请人当前工作岗位职责一致,才能积分;
其中,近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且持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申请人,所持职业资格证书类别与所在用人单位主营业务、本人当前工作岗位职责一致的,予以确认相应积分。即,持有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技师、高级技师的人员必须在申报前12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2017年没有公布,以天津市2016年为例年平均工资63180元,月平均工资为5265元,即每月至少缴纳2253元以上的社保才符合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技师、高级技师的加分资格。
2018年天津积分落户个人信用报告由简版改为明细版,对于个人信用报告不了解的,可以查看之前小编发表的《2018年天津积分落户需要提交明细版个人信用报告了》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