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兵妹妹在机房年逾古稀的阿婆突然多了两个“贴心”的“干儿子”和一个90后的“丈夫”……近日,随着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作出的批准余某、高某和戴某的决定,一起离奇的诈骗案大白。
办案检察官提醒,老年人理财应以稳妥收益为主,避免投资单一高风险项目,同时要适度把部分积蓄用于改善生活,保障晚年身体健康。
余某是一名大专毕业生,2015年进入某投资公司担任营销专员,为客户介绍公司股权投资、P2P理财等项目。凭借着独有的亲和力和帅气的长相,余某迅速积累起一批自己的客户,70多岁的张阿婆就是其中之一。
1941年出生的张阿婆是一个喜欢投资的老太太,她听别人介绍某投资公司有不少收益好的投资项目,便上门咨询。接待她的余某每次都会露出灿烂的笑容,又是倒水,又是问候,坐在张阿婆身边投资“门道”,耐心解答她提出的问题。张阿婆从心里认可余某,觉得他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年轻人。
不仅如此,余某在聊天中得知了张阿婆一个人生活的情况,便询问了地址,隔三差五到她家中嘘寒问暖,让她把自己当“干儿子”看待。于是,张阿婆更加信任余某,在他那里买了不少理财产品。
2017年,张阿婆在其他地方投资的40余万元亏损了,她向余某大倒苦水。余某答应帮助张阿婆一起想想办法,他以陪张阿婆报案为名义,更加勤快地往张阿婆家里跑,实则借机向她介绍别的投资项目。
此时的余某已经从某公司离职了,但他继续以投资公司员工的身份劝说张阿婆投资他私下承接的B公司的股权投资,承诺每年可以有8%的收益率。张阿婆称自己手上的钱不多了,余某便劝说她卖掉唯一的房产投资,赚了钱以后换个大房子。
眼看张阿婆有些心动,余某又找来他的两个前同事高某、戴某助攻,一起到她家里吃饭。在他们轮番甜言蜜语的攻势下,张阿婆终于同意卖房投资,但也提出了自己的最后一个顾虑——担心没了房子,没有地方落户口。三人商量了一番,最终提出让高某和张阿婆“假结婚”,这样张阿婆的户口就可以落在高某家里了。
打消了张阿婆的最后一个顾虑,2017年6月9日,三人高高兴兴地让张阿婆签订了B公司100万元股权投资合同。6月14日,张阿婆与90后的高某登记领证结婚,6月24日,便将卖房得来的92万元首付款打给了高某。
然而,这笔钱并没有如约进入B公司的账户,而是被三人截留。原来在签合同前,三人已经起了歹念。由于之前和B公司约定的是,每募资到一笔钱,他们占有50%的使用权,一想到自己辛苦得来的钱要白白分给B公司一半,三人便心有不甘。反复商量后,他们决定将得来的钱三三分账,各自用作赌博、炒币和消费。之后,余某又继续劝说张阿婆将卖房的尾款投资P2P。想着之前在某公司投资的P2P项目还算稳妥,张阿婆又陆陆续续给他们打了90余万元,这些钱大部分被余某用作了赌博,但他还是每月打给张阿婆几千元钱,营造出投资P2P获利的。
2017年底,张阿婆找到余某,称自己的外甥女要借30万元买房,问是否能拿出一部分钱。此时的余某已在赌博上将钱输掉了大半,但还是找到高某、戴某凑了30万元。
到了2018年4月,余某将张阿婆的钱全部输光了,他找到高某和戴某商量,三人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决定向张阿婆“坦白”。他们在新闻上看到C投资平台暴雷了,便对张阿婆谎称由于觉得B公司项目不稳定,私自将钱投到了C平台。见到张阿婆生气,三人又安抚她说,可以把剩下的钱还给她,并将他们父母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她作为补偿。
然而几个月过去了,张阿婆不仅没有得到任何赔偿,还彻底联系不上三人。2018年9月18日,张阿婆向机关报案。案发后,因三人失联,机关对三人进行网上。今年5月至6月,余某、高某、戴某陆续落网。
6月30日,机关将该案移送普陀区检察院审查,检察官认定余某、高某和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涉嫌合同诈骗罪,遂对三人作出批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