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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4 11:01:0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南宁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简称《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市十四届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一审。这次的审议稿新增一些拟修订内容与民生息息相关。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南宁市依法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旅馆业有2539家、 典当业81家、公章刻制业42家,依法备案的印刷业133家、废旧金属收购业151家、报废机动车拆解业1家、机动车专项维修业1089家、开锁业502家、旧货交易业140家、金银珠宝首饰加工和置换业37家。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一些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形势发生较大变化。如洗浴和保健养生服务业以及网约房、民宿等新兴业态,尚未纳入现行《条例》规范的范围,为了更好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南宁市重新修订现有《条例》形成了《条例(修订草案)》一审稿。

  《条例(修订草案)》一审稿中,南宁市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将受过行政的人员纳入范围。比如,拟利用开锁技术实施犯罪活动,受到第二次行政,处罚执行期未满两年的或受到刑事处罚执行期未满五年的,不得从事开锁业经营活动等。

  增对主管部门的约束内容。如,拟各级机关制定特种行业日常监督监察制度并予以实施,发现治安隐患的,应当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特种行业日常监督监察之地列梦见家里被盗入绩效考评内容等。

  同时,增加相关处罚内容。例如,对特种行业经营场所,拟未按照安装视频设备或设备不正常运行的,由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未安装视频设备或者设备不能正常运行,致使违法犯罪案件难以或不能破案的,按以上两倍金额予以处罚,并责令停业整顿;不按照期限保存视频资料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删改、、非法使用视频资料或者非法透露有关个人信息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处罚。处罚之后重犯,按以上两倍金额处罚,并责令停业整顿。(记者 彭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