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节出生的人最近方丈甩给我的选题真是越来越难写了,今天的「单身女性是否应该买房」要细细说起来能养活好几个房产类或者情感类的号了。
我遇到的生活里的女生,关于这类事儿大致有两种观点,一个是女生一定要在婚前有自己的房子;另一个是,女生不需要买房,房子是男方买的。
今天的前半部分主要针对几种想法给大家分享一些我个人的思的信息,后半部分是我的写作助理姜姜收集整理了一些法律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大家就不用到处去搜了。
如果你觉得房子是你最大的梦想之一,租房没有安全感,喜欢装修自己的房子买自己的家具等等,并且愿意承担相应的房贷,或者可以全款支付,同时符合你的人生财务规划,那么这个没有问题。
我从读硕士开始就一直是自己一个人租房住,还住在的办公室里住了两年,现在住的地方是前年用来当摄影棚的一个小一居。
我喜欢住舒服一点的地方,按我的标准买的房,这房贷怕是和我月薪没有区别,肯定要影响我的生活质量。
拿我现在住的这套房子来说,房贷是我租金的两倍,如果我想买下来,那么等于每个月我要多付很多钱,完全超过我的预算。
如果硬要买,同时不影响我别的消费,那么房子的地理也好,各方面条件也好,可能都达不到我的居住标准。
为了不断供,我可能不敢失业,也不敢创业,不敢冒风险,可能还会不能离开一份你不喜欢的工作,可能还会有很大的心理压力。
如果我拿到裁员的补偿金的时候,去买了房,而不是做创业的种子基金,那我估计现在可能就不存在了。
另外,我在面试的时候也发现很多人会因为自住房的地理方便程度来选择公司,可能就错失了很多适合自己的工作。
也许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很多人很大的梦想,也愿意每个月工作为了还房贷,可能还觉得动力满满,生活有了目标感。
我更喜欢自己每天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而不是为了还房贷而工作,更喜欢住腻了现在的房子随时提着行李就能马上走,更喜欢没有每月必须还房贷的压力,如果我突然破产或者失业,我也不会慌。
我倒是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情况,我有房没房,K同学也都不在乎,我之前的前男友也都不会在乎,我也没有在乎他们有没有房。
对于买房,我的主要的动机是保值和投资。但如果这个投资会大幅度影响我的现金流,并且我的,那么我是不会进行的。
假如你没结婚,有男友,两人有60万,想买2套房,那最好就是在双方婚前各买一套100万的房子了。不然,在婚后买2套100万的房子,就需要付110(30+80)万的钱了,一下就相差了50万。
假如,你婚前买了一套100万的房子,首付30万,贷款70万,房子写的是你自己的名字,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婚后夫妻两人共同还贷,每个月还7000元。一年后,贷款还了8万4,占房款的8.4%,而房子涨到了300万,但是这时候说要离婚,分房子。
即你只需要补偿给对方12.6万就可以了,房子还是你的,自己剩余的利润为187.4万(200-12.6=187.4)。
但如果,你是婚后买了100万的房子,你付了首付30万,贷款70万,婚后写双方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
那这时候,除去首付30万带来的收益,其他所有的利润都是对半的,如果你想拥有这套房子你要把涨的部分也补给对方。
如果你想拥有这套房子,你需要补给对方105万,房子才是你的,而你自己获得的利润为130万(对方获利70万)。
对,就是你好像都是出了首付,然后一起还房贷,但是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之间就是相差了57.4万。
而如果你无法证明首付是你的婚前财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出资,那就更是对半分了,买房的利润就会变成一人100万。
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切割上,先以夫妻协议为主,如果没有谈拢的话,法院判决时的大原则就是「均分」。
我这里还简单总结了一下一些通用情况,如果你和对方都是以结婚为目的买房,那么我就简单分成了4大类情况。
如果你结婚前全款买房,写了对方的名字,如果有明确的表明是赠与的话,那还是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
第一种情况,你结婚后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付了首付,写了你的名字,婚后一起还贷,是先按份处理再按共同共有处理的。
即房屋按个人财产处理,是判给你的,但是房子还没有的部分及房屋增值价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是我举的第二个计算例子。
不过现在的婚姻法并没有特别偏向哪方(我们现在讨论的是没有孩子的情况),离婚财产切割不是一句话的事,夫妻共同财产还要看比例。
买房是个很大的话题,我不能代替你去做决定,只是尽可能地将这些会遇到的情况罗列出来,由你自己去分析。
当然,如果你觉得自己买的房子一定会涨,永远不会失业,永远不会断供,永远不会离婚,那么恭喜你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