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青岛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提出青岛市检察院将于今年4月在全市范围开展监督刑事被执行人权益专项检察活动。青岛市检察院党组、副检察长程宏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全面开展监督刑事被执行人权益专项检察活动,着力解决忽视刑事被执行人权益,不告知诉讼、、违规采取严管措施、“牢头”、混管混押、超期、超时超强度劳动、从事有毒有害劳动、就医诊治难、侵占囚粮囚款、违规财物、违规会见、渠道不畅、符合条件而不予变更刑罚或强制措施,以及检察监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创新为动力,以“标准化+”为引领,进一步改进监督方法手段,提升监督能力水平,推进工作模式优化升级,扎实开展清理纠正判处实刑未执罚专项检察活动,加强“三类罪犯”和多次减刑、调监罪犯等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力度,继续深化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切实加管活动监督,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持续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常态化。
会上,各基层检察院分别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及下步打算。全市两级检察院分管院领导、执检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